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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整個經營分三個階段,在每一個階段對人都有合適的要求,而且隨著時代的轉移、時代的發展神對整個人類的要求就越來越高,這樣經營工作也就逐步發展到了高潮,以至於人都看到了『話在肉身顯現』這一事實,這樣對人的要求就更高了,要求人作的見證也就更高了。……以往是要求人能遵守律法、誡命,要求人忍耐、謙卑,現在是要求人能順服神的一切安排、愛神至極,最終要求人在患難中仍能愛神,這三步是整個經營對人的逐步要求。工作一步比一步進深,對人的要求一步比一步拔高,這樣整個經營就逐步成形,正是因為對人的要求越來越高,人的性情越來越接近神所要求的標準,整個人類才逐步從撒但的權勢之下出來,以至於到工作徹底告終之時全人類都從撒但的權勢之下被拯救出來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神的作工與人的實行》
「從創世以來神就開始著手他的經營工作,這個經營工作的核心就是『人』。可以說,神創造的一切都是為了人而有的,因為他的經營工作長達幾千年,不是一分一秒或眨眼之間,也不是一年兩年,所以,他必須創造更多的人類生存必需的東西,例如:太陽、月亮,各種生物以及人類的食物與人類的生活環境。這是神經營的開始。
接著神將人類交與撒但,人便活在了撒但的權下,這就逐步產生了神第一個時代的工作——律法時代的故事……幾千年的律法時代,人類習慣了律法時代的帶領,不以為然,逐漸遠離神的看顧,所以人都在守著律法的同時而拜偶像、行惡事。他們沒有了耶和華的保守,僅僅是在聖殿裡守著祭壇過生活。其實,神的工作早已離開了他們,即便那些以色列民仍然死守著律法,口稱耶和華的名,甚至他們自豪地認為只有他們才是耶和華的百姓、耶和華的選民,但神的榮耀卻悄悄地棄他們而去……
……
毫不例外的,繼耶和華在律法時代作工之後,神又開始了第二部分的新工作——穿上肉身,即道成肉身成為人十年、二十年之久,在信徒中間作工說話,居然沒有一人知道,直到主耶穌釘十字架復活之後,才有一小部分人承認他是神的道成肉身。……神的第二步工作一完成,即釘十字架之後,就已經成就了神將人從罪中(即從撒但手中)奪回的工作。所以,從此之後,人類只要接受了主耶穌作救主就罪得赦免。名義上講,人的罪不再是人蒙拯救來到神前的屏障,不再是撒但控告人的把柄,因為神自己作了實際的工作,作了罪身的形像、預嘗,神自己本身就是贖罪祭。這樣,人類便從十字架上下來,因著神的肉身——這個罪身的形像而被贖了回來獲救了。這樣,人在被撒但擄走之後便更進一步地來到了神前接受神的拯救。當然,這一步工作是比律法時代更進一步、更深一層的神的經營。
……
進而來到了國度時代,這是一步更現實卻最不容易讓人接受的工作。因為人離神越近,神的刑杖就越逼近人,同時神的面目也越來越清晰地顯給人看。人類被贖回來之後,便正式地回到神的家中,原以為可以好好享受一番的人類,卻被神劈頭蓋臉地一陣猛擊,這是任何一個人都意想不到的。原來做神的子民還要『享受』如此洗禮。如此的待遇不得不讓人靜下心來好好想想:我是神的重金買回來的那隻丟失多年的羊,為什麼神要這樣對待我?難道神用他的方式來取笑我、顯明我?……數年的經歷過去了,經歷了熬煉之苦、刑罰之苦的人類變得飽經風霜,雖然失去了往日的『光彩』與『浪漫』,但卻不知不覺中懂得了做人的道理,懂得了神拯救人多年的良苦用心。慢慢地,人開始恨惡自己的野蠻,恨惡自己的難以馴服與對神的種種誤解與奢求。時光不能倒流,逝去的往事成了人懺悔的記憶,神的話語與神的憐愛也成了人新生活的動力。人的傷口在一天天癒合,身體強壯了,站立起來看到了全能者的面目……原來他一直守候在我的身旁,他的笑容、他的美麗容顏還是那樣動人,他的心還是那樣牽掛著他造的人類,他的雙手還是當初那樣的溫暖而有力。人似乎回到了伊甸園中的時刻,但此時的人不再聽從蛇的引誘,不再躲避耶和華的面容,雙膝跪拜在神的面前,迎著神的笑臉,獻上最珍貴的祭物——噢!我的主,我的神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