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神跑路花費是愛神嗎
1995年,我信了主耶穌,看到主為救贖人類甘願捨命,被釘十字架,使人罪得赦免,還賜給人美好的應許——進天國、得永生,我的心被主的大愛深深地吸引,覺得自己也應該為還報神愛做點什麼。看到那些大同工為主跑路、傳道,我就羨慕他們,覺得他們才是愛主的人,才配得天國的福氣。我也暗立心志:我一定要努力追求做一個愛神的人,將來也像他們那樣為主花費,來還報主的愛。於是我每天堅持多讀經、禱告,看見哪個弟兄姊妹軟弱,我就去扶持、探望,教弟兄姊妹唱詩歌,一有機會就傳福音。我認為自己這樣做就是追求愛神的人了。
1999年,我接受了神的末世作工,心情激動萬分,天天如飢似渴地讀神的話語。從神的話中我知道了神今天作的就是末了審判潔淨的工作,把所有真心信神的人帶到神的家中,接受神話語的審判與刑罰,最終神把被潔淨成全的人帶入神為人類預備的美好歸宿之中。這正是我盼望已久的,做夢也沒想到這千載難逢的機會讓我趕上了,我實在是太幸運了。想到這些,我心中就有一種力量:我不能辜負神拯救我的良苦用心,要好好追求真理,追求愛神,達到被神潔淨進入那美好的歸宿之中。看到神的話說:「真正愛神的人,因著是能見證神的人,是能為神的工作獻上全力的人,所以這些人都是能走遍天下而無人敢抵擋的人,都是在地上能掌王權而轄管眾子民的人。……愛神的人走遍天下,見證神的人橫貫全宇,這樣的人都是神所愛的人,都是神所祝福的人,這樣的人永遠活在神的光中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愛神的人永活在神的光中》)看完神的話我想:愛神的人才是最蒙神祝福的人,能得著造物主的稱許,那多榮耀啊!愛神的人是走遍天下都無人敢抵擋的人,世上的君王都沒有這樣的福氣,我可得好好珍惜把握這機會,爭取成為愛神的人,享受這大福氣。

接受神的新工作不久,我就積極投入到了盡本分的行列中,無論是傳福音還是帶新人或者做事務性的工作我都盡力配合,每天都忙忙碌碌,但我心裡很甘甜。因著我的熱心追求,一年多我就盡上了教會負責人的本分,面對神的託付我暗立心志:我一定得把這個本分盡好,全身心地為神花費,無論跑多少路、受多少苦絕不能辜負神的期望。因著是剛剛成立的教會,人員不集中,我去扶持弟兄姊妹每天騎自行車都要騎幾十里甚至上百里的路程。有時也感覺很累,但是只要想到神的話「為我跑路的我紀念,為我花費的我悅納,向我獻上的我給予其享受之物,享受我話的我祝福,必是我國中的棟梁之柱,在我家中必然豐富無比,無人能相比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神向全宇的說話·第十九篇》),我就覺得苦點累點也不算什麼了。就這樣,我樂此不疲地盡著本分,弟兄姊妹在生命進入上有什麼情形、難處,我都及時地尋求真理去解決,哪個弟兄姊妹消極軟弱,我就盡力去扶持幫助,我所負責的範圍工作果效越來越好,我喜不自禁,覺得這樣下去必能得著神的祝福。
之後,因著工作需要,我來到外地盡本分。當地的環境非常惡劣,中共利用查外來人口搜捕信全能神的人,各個村都設有哨卡,陌生人進村都得經過盤問排查。面對這樣的環境,我心想:「各個村都有一些真心信神的人還沒有歸回到神的家,需給他們傳福音,有很多剛接受的新人還沒有扎下根基,也需要扶持澆灌,可各處把守得這麼嚴,弟兄姊妹進不去村子,這工作可怎麼開展啊!」面對這樣的環境我有些軟弱了,失去了與神配合的心志。我就帶著這些難處跟神禱告,後來我想到神的話說:「起來與我配合吧!我必不虧待所有真心為我花費的,真心為我擺上的,我的一切祝福都賜給你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第七十篇說話》)神的話使我又有了力量,我能在這樣的環境中受苦付代價滿足神,這可都是善行啊,神會紀念我的。想到神給我們預備的美好的應許,我又有了與神配合的心志。於是,我們靠著神加給的力量克服困難,他們白天設有站崗的,我們就晚上或起早去傳福音、扶持弟兄姊妹,有時實在沒有聚會的地方,我們就到山上或玉米地裡聚會,翻山越嶺冒著危險盡本分。就這樣,福音工作也沒有因著中共的逼迫而停止,反而越來越多的人歸回到神的家,一些新人經過我們的澆灌扶持,在真道上也扎下了根基,我負責的範圍福音果效在幾個負責人中是最好的,我更覺得自己以後必會得著神的應許祝福。後來,因著惡人舉報,我被抓捕判了兩年勞教。勞教期間,我每天都要面對管教和班長的欺壓,還要幹繁重的體力活,但是在那樣苦難的環境裡,神的話語一直在開啟帶領著我,加給我信心和力量,使我沒有背叛神,沒有出賣弟兄姊妹。出獄後,我常常想:這幾年我撇棄、花費,跑了很多的路,也受了不少的苦,被抓捕也沒當猶大,我可是最愛神的人,一定會蒙神祝福的。一想到以後的福氣,我就更加有心志、有信心跟隨神,立志一生追求愛神、滿足神。

我被釋放回家後,在當地教會聚會並盡上了本分。不久,中共知道我還在信神,就三番五次地來我家調查我,孩子和婆婆都嚇得提心吊膽,婆婆和丈夫怕我再被中共抓捕,便天天看著我不讓我出去盡本分。我每次找藉口出去,回來後婆婆都不給我好臉色,摔摔打打的,不搭理我,丈夫也連諷刺帶挖苦地說:「你在勞教所裡吃兩年窩頭還沒吃夠啊,要是再被抓進去,我是不會去看你的……」還說了很多難聽的話,並且,村裡不信的人也毀謗譏笑我,親屬也都遠離我。為了不牽連教會及弟兄姊妹,我的本分也不能盡了。面對這些環境我心裡很軟弱,覺得在中國信神太難了,我痛哭流淚地向神禱告,求神加給我信心和力量。後來,想到神的話說:「或許你們都記得這樣的話:『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,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。』在以往,你們都聽過這句話,但誰也不明白這話的真正含義,今天深知這話的實際意義。這句話是神在末世要成就的,而且是成就在大紅龍盤臥之地受到大紅龍殘酷迫害的人身上,因著大紅龍是逼迫神的,是神的仇敵,所以在此地的人都因著信神而受羞辱、受逼迫,所以,這話是成就在你們這班人身上的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神的作工像人想像得那麼簡單嗎?》)神的話使我重拾信心,明白了要愛神、滿足神必須得有受苦的心志,需要付出一番代價,才能最終承受神的祝福。想到以後能得著神應許的福氣,就覺得這苦受得有價值,我心裡又有了盼望,雖然不能聚會,但我每天都堅持禱告、唱詩,看神的話。

